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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16:57:00
各院(系)、单位:

为精心组织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将《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院(系)、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并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宪法日”现场教育活动。“12.4”期市教委将组织全市大中小学生现场教育活动。诵读宪法、唱宪法歌曲、展示全市学生优秀法治作品,启动教育系统宣传周系列活动,展示全市教育系统宪法法治教育成果,交流教育成效,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参与全国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主题,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在12月4日上午9: 00-10:00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威严。鼓励院(系)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 moe.gov.cn/,观看并同步参与全国教育直播活动。(宪法晨读内容参见后附件)。

三、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根据司法部等单位《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等全体人员参与知识竞赛。可于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登录市教委政务网站,点击竞赛活动链接;也可即日起,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等两种方式参加知识竞赛。两种方式答题满分者,即获抽奖资格。组织参与人员范围广、竞答成绩好的单位有机会获评优秀组织奖。具体参赛活动安排参见市教委政务网站北京教育普法专栏http://jw.beijing.gov.cn/jypu/。

四、组织院(系)、单位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各院(系)单位在12月1日至7日间,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培育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结合单位教育需求,可围绕宣传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与学生紧密相关的教育内容,在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中传播宪法文化、传递宪法精神。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口号,在校园网、手机APP等宣传平台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教育部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推进力度,继续组织好学生参与宪法知识网络学习,进一步提高参与率、增强活动影响力。

五、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宪法。要把学习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这次“宪法宣传周”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可采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座、重温宪法誓词、知识答题等形式集中学习宪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强化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和责任。

各单位可于12月4日前,通过指定邮箱及时下载宪法试题、重温宪法誓词流程、宪法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口号、主题宣传海报等学习宣传资料,营造良好教育氛围。(资料下载邮箱:bjwbjfaxuan@163.com密码:58575755fx或bjwbj2@163.com密码:58575755fx)

请各单位下载《2019 年首都师范大学“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汇总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照片及成效,于12月10日前将相关文字材料等报送至宣传部马宇飞办公邮箱(6018@cnu.edu.cn)。

联系电话: 68909691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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