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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绩效考评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9 17:06:00
根据“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的管理要求,此类项目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将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2020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的预算额度安排与2019年度经费执行进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

一、2019年度“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绩效考评原则

1.2019年绩效考评覆盖所有项目,分为校级绩效考评和职能部门绩效考评两个层次。

2.图书馆、数字校园分管的全部项目、国资处分管的部分项目、校级项目纳入校级绩效考评;未纳入校级绩效考评的项目由各分管职能部处组织实施绩效考评。

3.绩效考评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二、2019年度“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项目绩效考评情况

1.本年度参加校级绩效考评的项目共32个,总金额4402.31万,占总经费的31.98%。

2.本年度参加职能部门绩效考评的项目共167个,总金额为9363.03万,占总经费的68.02%。

三、2019年度“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校级绩效考评方式

1.按照教委绩效考评的要求进行考评。

2.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考评。

四、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会计师事务所中进行询价,确定北京新时代兴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绩效考评的中介机构。

五、考评工作具体安排

1.各职能部处组织本部门管理的项目参加校级绩效考评工作(项目列表见附件1),负责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协调相关考评工作。

2.项目负责人填写《首都师范大学项目支出校级考评分析表》(详见附件2),并按照事务所要求准备成果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3.事务所于12月4日,在主楼415会议室收取考评全部资料(电子版)。

4.绩效考评会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地点:主楼415会议室,具体考评时间由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并通知。

5.纳入职能部门绩效考评的项目参加各分管职能部门组织的绩效考评,12月11日前各分管职能部门将考评结果报财务处备案。

  财务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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